一、律所介绍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3月在辽宁沈阳正式设立,2014年入住沈阳新地中心,2019年乔迁至沈阳新地中心1号楼61层,坐拥20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开启了赋能新征程。
沈阳分所现拥有百逾名律师,有13名高级***、75名执业律师,其中博士5人、硕士42人,以律师专业化分工及团队合作为服务模式,服务于辽沈***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今天的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已位居辽沈地区乃至全国领先地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二、精英人才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坚持重知识结构、重综合素质、重专业能力等高标准,同时考虑人员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注重培养梯队型人才,现已汇集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佛罗里达coastal学院、美国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学中心、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的人才。
三、管理机制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律师事务所高效、科学、民主地进行管理及决策。本所***均能认真遵守律所的章程和协议,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所内三十多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公室管理办法、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办法、图书、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实习生管理办法、待岗人员管理办法、律师及律师助理级别管理办法、员工福利制度、资助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律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律师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投诉责任制度、律师退费程序、案件管理制度、客观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项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制度、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与公安、检察、法院办案人员正常接触制度、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所有上述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秉承 为实现客户合法权益***化 这一法律服务宗旨,旨在系统规范本所办公秩序,保证律师的执业水准。
四、业务领域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事务所人员的经历、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为基础,在组织结构上设有六大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资本市场与并购重组部、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部、国际业务部、争端解决业务部、知识产权部,为各个领域客户提供在法律事务中专业化的综合***,服务范围包括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项目融资、基础建设、资产管理、保险、并购、税务、知识产权、反垄断、劳动法、外商投资、国际贸易、WTO争端解决、商事仲裁与诉讼等领域。
五、社会荣誉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 辽宁省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 、 辽宁省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单位 ;2007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 沈阳市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 、 争创‘四个一流’先进单位 、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 辽宁省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被市委组织部评为 沈阳市百家民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 律师服务质量年先进单位 ;2009年被沈阳市妇联评为 沈阳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单位 ;2010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 沈阳市十佳律师事务所 ;2011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 先进单位 、被沈阳市律协党委评为 先进党支部 ;2012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 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3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 沈阳市双联法律服务对接活动先进集体 ;201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 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被沈阳市律协党委评为 先进党支部 ;2017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 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9年被中共沈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 沈阳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沈阳分所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入库10家律所之一。
六、优质客户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秉持 力求为客户提供***的综合服务,寻求最妥善且增值的解决方案,***限度地促使客户利益的实现 的服务理念。通过为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旅游局、沈阳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抚顺市政府、沈阳市沈河区政府、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市棋盘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省教育基金会等事业单位,为国家电网、万科地产、华润置地、新世界地产、保利达地产、美的集团、立白集团、华晨宝马、华晨金杯、金杯工业、金山股份、机床股份、松辽汽车、香港地铁、巴新铁路、国成能源、大唐国际、恒信公司、春成集团、山盟集团、五爱集团、宝地集团、阳光一百、***盛泰、一天药业、出版集团、今日传媒、韩国先驱传媒、北方新媒体、国际软件园等辽沈***企业,为建行、交行、农行、浦发、光大、华夏、招行、韩亚银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并提供综合性配套法律服务,沈阳分所全体律师为东北振兴、为辽沈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企事业单位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61层
电话:86-24-2334 2988
传真:86-24-2334 1677
邮编: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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